全县各文旅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始终保持高度警觉、高度戒备,以高标准、严要求和超常举措做好消防安全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文旅行业安全稳定,特作如下工作提示:
一、提高思想认识
深刻吸取两次“3·30”与4月10日西昌森林火灾以及去年周边省市夏季极端高温干旱时段森林火灾和四川广安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清我县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忧患意识、筑牢底线思维、树立全年防火意识,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县各文旅企业要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有关规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清防火形势,做好文旅企业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发生。
二、健全责任体系
全县各文旅企业要建立消防和森林防灭火组织机构,健全防灭火责任制,各文旅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和森林防灭火第一责任人,务必亲自抓防灭火安全工作;涉林文旅企业要划定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和责任区,要完善安全预案并加强演练;各文旅企业要建立健全灭火教育和培训、火灾隐患排查和治理、防火重点区域安全管理等制度,推动防灭火工作系统化、规范化。
三、强化自查机制
各文旅企业要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时、不定时自查存在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一患一档建立台账,明确隐患点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销号,确保隐患动态、闭环管理,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防灭火工作常态化。
四、严格源头管控
全县各涉林文旅企业要加强进山入林入草人员管理,提升提醒和劝导力度;要充实力量,加强常态化巡查;要充分利用景区(景点)监控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发现隐患立即排除。各涉林文旅企业、各旅行社要完善景区(景点)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要警示游客,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格禁止旅游者进入非开放自然保护区,对违法野外用火者要立即制止,并向公安部门报告,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五、加强宣传教育
全县各旅游景区(景点)、各旅行社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与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各旅游景区要充分利用智慧网站、LED屏、宣传栏、微信群、QQ群等媒介,各旅行社要利用团队行前说明会、旅游合同、团队微信群或QQ群等场合与媒介,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和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的知识,教育引导旅游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清楚防火的重要性,了解引发火灾的严重后果,切实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消防安全和森林草原防火思想意识,形成全社会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和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
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