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招募2022年度文旅工作者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5 来源:北川文化馆 阅读次数:527
根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文旅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文旅字〔2022〕119号)、《绵阳市文化旅游局〈关于印发《绵阳市2022年度文旅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绵文广旅办发〔2022〕76号 )文件精神,根据工作安排由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广旅局、乡镇共同组织“三区计划”文旅工作者的人员组织、招募、培训、考核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募条件:
1.年龄:原则上45周岁及以下。
2.特长:擅长红色旅游宣讲1人,音乐1人,舞蹈1人,主持1人,舞台保障1人,群众队伍组织1人,且文旅工作有一定经验和水准。
3.文旅工作者经考核合格者,本人愿意留任的优先考虑续聘。
二、招募人数:
红色旅游宣讲1人,文旅工作者5人(擅长音乐1人,舞蹈1人,主持1人,舞台保障1人,群众队伍组织1人)。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到7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金华 联系电话:15882846788
联系人:肖 欣 联系电话:4823849
五、服务项目及期限:
红色旅游宣讲1人,在禹里镇服务期为12个月;文旅工作者5人,在文化馆服务期为12个月。
六、工作待遇:
1.在协议确定的岗位开展服务,并享有与乙方正式职工同等的办公条件、同等的休假待遇。
2.参加乙方或丙方组织的相关交流、慰问、联谊和培训等活动。
七、工作要求:
1.认真履行文化旅游服务工作职责,按照协议和乙方确定的时间到岗服务。
2.服务期间,应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服从管理,尊重民风民俗,自觉维护文旅工作者形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专业守则;遵守文旅工作者相关管理规定和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
3.除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得单方终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因正常休假等原因离开服务地期间,应与丙方、乙方保持联系。
4.服务期间,应制定相应的服务工作计划,认真执行;服务期满,应递交工作总结,参加相关总结、考核工作;离岗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
八、协议签订:
8月1日,签订《四川省文旅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服务协议书》、《四川省文旅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安全健康责任书》。《协议书》、《安全健康责任书》三方各执一份,同时报绵阳市文旅局和四川省文旅厅备案。
九、开展服务:
8月1日,选派(或招募)的文旅工作者派驻到受援单位,开展专业文旅工作服务。
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7月20日